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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小学学生学习减负措施
发布日期:2013-10-09    发布人:
巨一小学“减负”措施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试行稿)》,全面贯彻“减负增效”精神,真正把减负增效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有机统一。我校实施措施如下:
1、认真学习市、区有关“减负”的文件精神,端正思想,树立“减负增效”的教学观念,全面落实二期课改精神。
2、严格执行市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合理安排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不随意增减课时量,做到专课专用,提高课堂效率。不得擅自延长学生上课时间、提前复习迎考,不得随意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得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教师要发扬奉献精神,对学生在学习中的问题要热情解答与指导,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补缺补差义务辅导。
3.面向全体学生,优化课堂教学过程。全体教师要深刻领会新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坚持集体备课制度,精心备课,及时进行课后反思,改革原有的课堂教学模式,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要在课堂教学中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创新思维发展的民主和谐的氛围。
4、探索科学的评价机制,进一步做好学生多元化评价工作。学校每学期只在期末进行一次三至五年级的学科考试,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分制。严格控制考(查)试次数和考试难度,进行考试方式的改革;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认真、负责地记录好《学生成长记录册》,更全面、客观、公正、综合的评价学生。
5、综合平衡课外作业量。各科教师在布置课外作业时要互相通气与协商,班主任有责任进行协调,控制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他年级的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严禁将加重作业量,当作惩罚学生的一种手段。
6、教师布置的课外作业时,要根据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经过精心选择和设计,既加强基础性的练习,又要注重能力的培养,思维的发展;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有不同的要求,体现差异性原则。每学期至少有一次开放式、探究式、实践性的作业,让学生有多动脑、多动口、多动手的机会,在加深理解,提高实效的同时,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实践能力。
7、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大力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活动,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8、学校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并将“减负”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内容之一,由学校行政加强监控检查,还将不定期的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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