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路第一小学教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 教代会三年至五年为一届,教工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 召开教代会要做好三个阶段工作。
1、筹备阶段;2、开好预备会;3、召开正式会议。
三、 正式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为有效。大会进行表决或选举,都应获得全体教工代表的50%以上同意才有效。
四、 每次教工大会前一个月,由工会组织对代表进行一次培训,并确定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大会前20天,各单位教工代表在广泛征求提案的基础上把大会提案及时上交大会提案小组(工会)。
五、 在党支部领导下,由工会具体负责大会筹备事宜,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七、 大会期间,教职工代表将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落实提案情况和提案答复报告》等。
八、 在主席团主持下,通过大会决议。
九、 领导干部(校长、书记、副校长)做述职报告,进行民主评议。
十、 工会收集大会各种文字资料,存入教代会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