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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童心七彩屋”心理咨询团体活动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11-28    发布人:

一、团体心理辅导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团体辅导时间由学校心理辅导小组确定,团体成员须按时参加。 

二、团体成员应积极配合心理咨询老师工作,维持团体心理辅导室内正常秩序,禁止大声喧哗、说笑、打闹,讲脏话、粗话。 

三、辅导室内图书资料仅限辅导室内阅读,禁止在图书资料上做任何记号,读后放回原版处,禁止外借。

四、团体心理咨询老师和学生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灯、多媒体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五、严禁在室内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自觉维护和保持团体心理辅导室公共卫生,不吃零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随意损坏辅导室内的公共设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高温、通风换气等安全保护和卫生工作。

 

巨一小学“童心七彩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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