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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上海市校长负责制“1+3”文件、修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发布日期:2012-06-23    发布人:

关于学习贯彻上海市校长负责制“1+3”文件、

修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基层单位党总支(支部):

自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党委、市教委新修订和共同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及其三个配套文件下发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等按照此文件执行,民办学校参照此文件执行,总体进展情况良好。在此,就进一步学习贯彻上海市校长负责制“1+3”文件,修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学习贯彻“1+3”文件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工作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不仅对校长负责制的内容、校长的职责、党组织的职责、教代会的职责的界定更加清晰、细化,还规范了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四个主要程序。上述意见的实施,对规范学校的管理体制,加强党的建设和学校的民主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领导,认真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1+3”文件精神作为本年度工作的重点。要把“1+3”文件列入本单位中心组学习、党员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率先学习领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1+3”文件,务求了解、熟悉、掌握文件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各单位要认真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使之成为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

三、对照检查,切实抓好“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1+3”文件精神,在执行新修订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础上,着重在学校重大问题的内容、决策程序的细化、校务会议制度的建立、党组织主要职责的明确、教代会运作程序的确立等方面下功夫。要建立校务会议全程记实制度,明确专人记录,如实记录会议全过程,确保制度的科学性、程序性、操作性。同时,要按照文件要求逐条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努力建立起一套与“1+3文件精神相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

下半年,区教育党工委、纪工委将适时抽查部分基层单位校长负责制“1+3”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范执行情况。

特此通知。

 

 

黄浦区教育党工委

黄浦区教育纪工委

201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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