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明校园 > 党的建设加强 主体责任落实 > 组织建设 > 正文
巨一小学中层干部考核条例
发布日期:2013-03-03    发布人: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校级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激励与约束,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

行政干部工作作风要求:

认真负责;严谨有序;果断高效。

行政干部岗位要求:

求真、务实:事实求实,认真钻研;

            真诚待人,全身心投入。

团结、互助:真心尊重他人的劳动;

            真诚帮助他人的工作;

            真情提出宝贵的意见。

有胆、有识、有立场:公正无私,勇于创新。

 考核内容:

1、组织观念。遵守干部的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2、大局意识。热爱学校,有全局观念,办事公正公平。

3、协调配合。作好本职工作外,能配合协调其他工作。

4、责任意识。有工作热情、有工作主动性与责任性。

5、创新精神。紧跟形势,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6、办事效率。办事认真,有效率。

7、工作实绩。在本岗位成绩明显,受到群众好评。

      

评定:

考核结果作为行政续聘的依据,经民主考核与校长认定为优秀者与教师优秀奖励并轨,总结发扬其先进事迹,若考核中群众意见较大的,实施诫勉或免职。促进干部的整体素质。

 

分享到:
相关信息
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第一小学 版权所有        上海时光基业软件有限公司 协力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