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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路第一小学党务公开内容审批制度
发布日期:2013-03-05    发布人:

1、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严格按《上海市巨鹿路第一小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2、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信。其内容由支部根据党建工作实际和群众意见建议提出,支部书记把关,领导小组归纳、整理和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项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

 

3、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部门或支部负责。

 

4、提供党务公开内容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工作人员按要求和时限准备好公开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有审查监督责任。

 

5、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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