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路第一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根据 “关于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民主监督意识和能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平等、公正、公开和勤政廉政的和谐氛围,推动学校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制订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宜,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内容,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 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实施方案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
2.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下岗、转岗分流的原则、程序;
3.学校领导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4.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常规制度——上下班纪律和奖惩条例等
5.市、区、校各级先进评选条件、要求以及结果。
6.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评优、评职称、晋升工资、奖金发放和有关福利待遇。
7.校级文明组室评比条件。
8.教导处教学流程管理条例、课堂教学评价表。
9.学校事业纲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含校办业校、出租校舍、各类捐资款、赞助款等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0.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事项和学校基建招投标情况;
11. 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12. 学校、单位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13.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结果,提拔作用干部的测评和公示。
14.涉及学生、家长权益的有关内容,学生奖惩条例,评优标准、各类推荐标准、各项带收费情况等。
15.乒乓特色持续发展章程和教学管理制度。
16.其它所需要公开的内容和重大问题。
二、公开途径和形式
1. 发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民管小组作用,对校务公开内容执行讨论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2. 教代会(基本形式):按规定内容实行四项报告制度。做到有议题、有提案、有解答、有决议。确保每学期依次教代会。
3. 公开栏:代办费、午餐费、旅游费等收支情况;评优、评职称结果等情况。
4. 座谈会:召开学生、家长、教职工座谈会,听取各类批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5. 每学年召开一次街道和对口里委干部的恳谈会,互通交流,共创文明。
6. 每次校务会内容以情况通报形式进行网上和公示栏公布。
三、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工作要形成党组织领导,行政负责主持,工会协调和监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的党、政、工及教师代表组成。
认真执行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做到项目齐全、程序规范、效果显著。
工会做好一切资料的归档工作,并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