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和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沪教委体【2011】43号)的通知要求,我校特制定“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人为本。积极响应“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口号,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有利条件,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学生的体质,培养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身体育意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地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确保有效实施。
二、活动方案: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体育活动课等活动时间组成。
1、广播操:每天早上8:15 ——8:35 安排早操。 20分钟。
每天下午13:55 —— 14:05安排课间操。10分钟
2、眼保健操:每天上午第二节课下课和下午第一节课下课,组织学生各做好1次眼保健操。共10分钟
3、体育课:每周3节体育课,每节35分钟,共105分钟;
4、体育活动课:每周开展2次体育活动课,每节35分钟,共70分钟。
(一节安排在正常教学时间,另一节安排在中午12:25 ~ 13:00。)
三、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组长:楼海凤(校长)
副组长:陆华(分管校长)、钱圣俊(体育教研组长)
成员:花黎(教务)
范挺(体育老师)、商忠磊、夏晓煜(乒乓教练)
尤峻、张敏铭、董春林、颜旻、绪琼(班主任代表)
黄庆(大队辅导员)
许利群(卫生老师)
张莹(后勤)
(二)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顺利实施。
校长是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活动的落实、协调、保障由分管校长负责,并是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组织责任人;学体育教研组、大队部、卫生室、班主任、后勤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具体责任人。
教务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
体育教师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活动计划的制订;
后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
大队部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
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
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课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由体育教师按教学计划,认真实施教学。
(三)加强检查和安全管理。
学校把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纳入班级评比和班主任、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内容。学校在组织开展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中,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器材设施的检修、内容的选择、过程的组织管理及
四、实施要求:
1、营造舆论氛围。利用学校的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体育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各个年级的班主任要做好家长的宣传工作,支持学校开展的这项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得以顺畅开展。
2、加强队伍培训。体育教师对班主任和相关教师进行体育方面的必要专业培训,使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相关老师能有较科学的指导,发挥群体作用,使学生体育活动落到实处。
3、开展“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势必要添置一定的体育器材,我校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确保正常的“一小时活动”的体育器材的需要。尤其是对易损耗器材的添置按体育组的需要全额保证经费投入。
此项活动的学校监督电话:64710958
巨鹿路第一小学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