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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巨一小学文文明明绿色小卫士”评选标准
发布日期:2014-03-27    发布人:

(一)评选对象

  巨一小学学生

(二)评选标准

  1、有强烈的环境保护意识,乐衷于学习相关知识,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分子。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有良好的环保行为规范,在同学中有表率作用。

  2、长期参加校内外爱绿、护绿行动,在节约能源、垃圾分类、回收废电池等实践活动方面有典型事迹。

  3、在近一年中参加了生物环境专题教育活动,获奖者优先。

  4、在相关竞赛中开展了环境教育项目的探究性课题研究或环境问题调查、发明等。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推荐阶段(5月1日—5月6日)

  各中队辅导员与大队委员商议,根据绿色小卫士的标准,采取学生自荐、班级初评和学校复评的方法。

  2、校级复评阶段(5月7日—5月11日)

  学校复评后确定1名校级绿色小卫士参加区复评,同时在校内公示学校初评结果。

  3、区级终评阶段(2013年5月18日)

  终评方式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一个环保议题,然后分别表诉自己的观点,根据个人的表现,评选出20名黄浦区绿色小卫士,并进行表彰。终评结果将在黄浦教育、黄浦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网站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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