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巨鹿路第一小学
乙方:
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后勤服务部门为乙方驾驶进入校园的车辆划定相应的停车泊位。
2.要求乙方进出校门及在校园内的行驶过程中,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及应有的行车安全距离,并密切注意按规操作,慢速移动,准确定位,确保不出任何人身伤害事故。
3.规定乙方在没熟练掌握驾驶技能前或车况有问题时绝不驾车上下班及驾车进出校园。乙方的车辆在进出校门及在校园内移动过程中如出现人身伤害事故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将及时作出处理。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自觉地按照《上海市教育局有关教工机动车进出校园的文件》
要求做好驾车上下班、进出校园的所有安全及防范工作。
2、充分保持高度警惕及应有的行车安全距离,谨慎驾驶车辆进出校门,在校园内慢速移动及准确定位过程中,随时密切注意按规操作,确保不出任何人身伤害事故。
3.在没熟练掌握驾驶技能前或车况有问题时绝不驾驶车辆上下班及驾车进出校园。
4、如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所驾驶的车辆在校门口或校园内移动过程中所出现的任何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理。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巨鹿路第一小学 乙方:
日期: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