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依据
根据《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语委〔2017〕3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提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在我区达标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的基础上,迎接市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抽查工作,并开展区内抽查。
二、 抽查对象
本区各级各类学校。
三、 检查标准
《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附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以及市语委办下发的《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四、抽查程序
(一)材料报送
1.区语委办
区语委办将本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的总结报告(从基本情况、成效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阐述,字数不少于1000字)、区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检查得分汇总表(附件1)上报至市教育评估院,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
2.区内学校
本区接受市级抽查的6所学校(2所小学,2所中学,1所幼儿园,1所中职校)的自评报告(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和检查得分表(附件2)上报至区语委办,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对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认定学校,在下半年开展抽查。接受市级抽查的学校除外。
(二)实地检查
1.抽定检查对象
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从我区提供的6所学校中,抽定3所(1所小学,1所中学,1所幼儿园或者中职校)学校作为区实地检查的对象,并将抽查结果在实地检查前7天告知相应区语委办。
2.区实地检查(6月3日至14日)
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组赴我区进行“咬尾式”的实地检查。专家组由来自同一个区(非被检查区)的教育局分管局长、语委业务干部、市级示范校校长等3名区级专家和2名市级专家构成,组长由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具体检查的日期和“咬尾”安排另行通知)。
实地检查具体流程如下。
(1)区教育局分管局长作本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汇报(时间8分钟,采用PPT)
(2)被抽中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分管校长汇报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情况(每所学校15分钟,采用PPT)。
(3)专家组与学校互动交流(20分钟左右)
(4)专家组在集中汇报答辩地点查阅档案材料
(5)根据集中汇报答辩的情况,对检查内容中需要进一步核实和测查的学校,市教育评估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察看。实地察看主要采取巡查校园环境、组织师生座谈等形式进行。
(6)专家组集中召开会议,形成检查结论。
3.区内达标建设认定校抽查(11月)
由区语委办组织专家,抽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分管语言文字工作校级领导作本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汇报(时间8分钟,采用PPT)
(2)专家组与学校互动交流(20分钟左右)
(3)专家组在集中汇报答辩地点查阅档案材料
(4)根据集中汇报答辩的情况,对检查内容中需要进一步核实和测查的学校,区语委办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察看。实地察看主要采取巡查校园环境、组织师生座谈等形式进行。
(5)专家组集中召开会议,形成检查结论。
(三)公示抽查情况
市语委、市教委于7月在上海语言文字网上公示实地抽查情况。
区语委办、区教育局将于12月在黄浦语言文字网上公示实地抽查情况。
(四)区语委办联系信息
地址:丽园路478号509室
联系人:陈 宏 联系电话:18918569207
联系邮箱:hpywb1@126.com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的抽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应以开展接受抽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近年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努力构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为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1. 区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检查得分汇总表
2.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检查得分表
黄浦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