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人户分离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及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网上报名的日期
1.适龄儿童网上登记、确认时间:4月8日—4月23日
2.适龄儿童上传照片截止日:4月23日
3.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4月26日—5月3日
4.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4月26日—4月28日
三、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确认流程
1.2019年黄浦区小学招生继续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shrxbm.shmec.gov.cn),采用“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办法,实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公民办小学网上报名等办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2.4月8日—4月23日为全市“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时间,适龄儿童必须在此时段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完成信息登记、确认。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登记表和告知书,完成信息登记、确认;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在我区指定时间、地点(见表1)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登记表和告知书,完成信息登记、确认。
3.监护人需仔细核对登记表所提供的各项内容,如果发现其中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及时与登记表发放点取得联系。登记表中灰色部分的信息无法更改,如有错误,请至公安或人保部门更改,并带好相关更正证明在我区指定时间、地点(见表1)进行修改。
4.家长获取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活动(以下简称面谈)的重要依据。
表1:信息登记区指定登记点
时间 |
区指定登记点 |
地址 |
4月8-23日 期间工作日 上午8:45—11:00,下午1:45—4:00 |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需提前预约:53078139) |
凤阳路152号 |
4月8-23日 期间周日 (即4月14、21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
长沙路1号 |
5.登记表中监护人签字栏中的签字人必须是表内所填的监护人。表中联系电话请填写监护人手机,保持手机畅通,用于接收报名过程中的各类通知。
6.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只能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中选择一个。一旦做出选择,不得进行更改。
7.信息登记、确认后,由监护人填写的绑定手机将于现场验证前接收到“上海基教”关于现场验证地点的短信:地段生到对口学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非本市户籍、港、澳、台、外籍儿童到所属街道指定登记点(见表2)现场验证。家长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查看相关信息。
表2 :瑞金街道现场验证指定登记点
所属街道 |
登记点学校名称 |
学校地址 |
瑞金二路街道 |
巨鹿路第一小学 |
南昌路366号 |
四、公办小学现场确认时间、流程、所需材料及录取方法
5月18日—5月19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各表格),按短信或报名系统信息提示携儿童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6月15日—16日为公办小学的第二批验证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各表格),按短信或报名系统信息提示携儿童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一)本区户籍对口适龄儿童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8日—5月19日,8:30—11:30,13:30—16:00;
第二批验证时间:6月15日,8:30—11:30,13:30—16:00;
表3:本区户籍对口适龄儿童相关材料要求
序号 |
证件 |
具体要求 |
家长提供 |
1 |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
原件 |
原件 |
2 |
儿童户口簿 |
地址页、儿童本人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3 |
房产证、房卡 |
户籍地入学地址 |
原件及复印件 |
4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姓名页复印件 |
区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当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依次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二)申请本区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9日,8:30-11:30,13:30-16:00;
第二批验证时间:6月15日,8:30-11:30,13:30-16:00。
表4:申请本区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关材料要求
序号 |
证件 |
具体要求 |
家长提供 |
1 |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
原件 |
原件 |
2 |
儿童户口簿 |
地址页、儿童本人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3 |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
儿童本人(受理截止日为4月23日) |
原件及复印件 |
4 |
房产证、房卡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居住地入学地址 |
原件及复印件 |
5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姓名页复印件 |
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内的小学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④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三)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9日,8:30-11:30,13:30-16:00;
第二批验证时间:6月15日,8:30-11:30,13:30-16:00。
表5: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关材料要求
序号 |
证件 |
具体要求 |
家长提供 |
1 |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
原件 |
原件 |
2 |
儿童户口簿 |
地址页、儿童本人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3 |
监护人(父母双方)户口簿 |
地址页、父母本人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4 |
儿童出生证明 |
出生证明上儿童姓名与户口簿及居住证一致、出生证明上监护人姓名及证件号码与户口簿及居住证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5 |
儿童《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姓名及证件号码与户口簿及出生证明上一致、居住地址与监护人居住证上及儿童信息表上一致 |
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6 |
监护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 |
监护人姓名及证件号码与户口簿及儿童出生证明上一致、居住地址与儿童居住证上及儿童信息表上一致。 |
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7 |
监护人(父母一方)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记录或灵活就业登记 |
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监护人一方还需提供一年内满六个月的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原件及持证人在“上海社会保险服务网”网上查询缴费记录的六位数密码;或连续3年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原件 |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单及网上查询六位数密码或灵活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
8 |
监护人(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
提供近6个月打印的通知书原件 |
原件 |
9 |
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 |
姓名及证件号码与户口簿、居住证及儿童出生证明上一致 |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
10 |
房产证、房卡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 |
原件及复印件 |
11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姓名页复印件 |
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四)港澳台和外籍适龄儿童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9日,8:30-11:30,13:30-16:00;
第二批验证时间:6月15日,8:30-11:30,13:30-16:00。
表6:港澳台和外籍适龄儿童材料要求
序号 |
证件 |
具体要求 |
家长提供 |
1 |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
原件 |
原件 |
2 |
儿童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儿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有效期内 |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
儿童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儿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有效期内 |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
|
儿童外国护照 |
有效期内、照片页、有效中国签证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
3 |
儿童出生证明 |
出生证明上姓名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监护人姓名及证件号码与监护人所持证件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4 |
儿童《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
登记单上姓名及证件号码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5 |
监护人相关证件 |
上海户口:户口簿地址页(与儿童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如不一致的,监护人还应持有与儿童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本人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外省市户口:须符合外省市儿童父母证件要求,居住证地址与儿童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
港澳台外籍: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持中国有效签证的护照、《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地址与儿童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
6 |
房产证、房卡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 |
原件及复印件 |
7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姓名页复印件 |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五、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入学登记办法
由于残障等原因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本区将提供特殊教育服务。凡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区户籍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的儿童,纳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5月19日(8:30-11:30,13:30-16:00)到区内指定的特殊教育学校验证报名,特教学校做好初步测定、登记、上报手续,待参加全市组织的评估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六、小学(校)招生对口居委
巨鹿路第一 小学 对口居委: 南昌、锦江、巨鹿、延中
地址: 南昌路366号 联系电话:64370449*8506
七、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居住地入学适龄儿童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登记学校
瑞金 街道: 巨鹿路第一 小学
学校地址:南昌路366号 联系电话:64370449*8506
黄浦区小学招生工作监督电话:53078139、33134800转教育局小教科
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第一小学
(学校代章)
二○一九年三月十八日